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「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」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2次定期會第25次會議決議「三讀修正通過」及報經財政部同意備查,並經本府105年1月14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225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/14
發文日期:2016/1/14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225B號
主旨:「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」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2次定期會第25次會議決議「三讀修正通過」及報經財政部同意備查,並經本府105年1月14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0225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據財政部104年12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400167710號函同意備查及雲林縣議會104年11月17日雲議議財定2字第10400020791號函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雲林縣議會、本府行政處文書科(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
附件:
  • 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